甘肃省备案规则

阅读:233 2018-07-05 14:52:29

  1.主体必须为法人。

  2.单位备案域名需提供办公固定电话,若没有,需要填写应急电话时必须填写除主体负责人手机号和网站负责人手机号之外的第三个工作人员的手机号,并且要在备注中说明第三个工作人员在公司的姓名和职务。

  3.企业备案请用营业执照副本备案,非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请用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案。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4.真实性核验单需按对应的网站备案号填写域名,例如浙ICP备00000000号-1,核验单上即填写浙ICP备00000000号-1的域名。

  5.核验照片必须有拍照日期,不接受无日期的照片。

  6.域名证书所有者必须和网站主办者一致。

  7.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应标准完整。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

  8.单位名称内含有电子商务的,必须提供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审批。备案域名出售

  所需资料

  1)非经营性备案登记表+盖公章1份

  2)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2份

  3)单位有效证件副本原件扫描件(例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须显示有效年检信息),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电子版照片,请直接上传至景安备案系统。

  4)网站内容中涉及医疗、药品、教育、文化等前置审批项目的,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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